租用程序及繳費方法

擬租用場地設施之申請者,請先致電查詢場地設施的使用情況。在確實使用情況後,才遞交申請表格。中心不接受電話預訂場地設施。申請者可透過中心網頁下載、傳真或電郵索取〈場地設施租用申請表〉。場地設施服務收費以最後發出之收費表為準,申請人有責任向中心查詢相關的收費。

申請者須以傳真、電郵、郵寄或親臨本中心遞交填妥之〈場地設施租用申請表〉及商業登記或社團註冊等證明文件。申請者有責任確保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已送達中心。中心於收妥場地設施租用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天內,回覆申請人是否接納其申請。中心對所有場地設施使用申請,均保留最終決定權,亦毋須就拒絕場地申請作出解釋。

場地設施租用申請一經被接納,申請人將獲發〈場地設施租用繳費通知書〉,並需在獲發繳費通知書後的十個工作天內繳交費用,否則申請將被自動取消。

 

繳費方法:

  1. 親臨繳費

請於本中心開放時間親臨辦理繳費手續。費用可以現金或支票(支票抬頭:「通善壇」)繳交。如以支票繳交費用,相關場地設施租用申請,須於使用日期前十個工作天前提出。

報名處: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84-192號恆隆大廈二樓

  1.   


    郵遞繳費

 

請將〈場地設施租用繳費通知書〉副本,連同支票(支票抬頭:「通善壇」)

寄回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84-192號恆隆大廈二樓通善教育中心。本中心職員將聯絡場地設施租用申請者領取收據。

‧ 信封面請註明「場地設施租用申請」
‧ 期票恕不受理
‧ 請勿郵寄現金
‧ 請在支票背部寫上姓名及聯絡電話
‧ 任何郵遞上之錯誤,本中心恕不負責
‧ 繳費日期以郵戳為準

  

  1. 銀行轉賬繳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請將指定費用存款予通善壇渣打銀行賬戶。

渣打銀行賬戶號碼: 429-0-006994-1

  

請將〈銀行存款證明〉連同〈場地設施租用繳費通知書〉副本,即日傳真至3105 0197,
或電郵至tsec@tst.hk。